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全校各单位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突显办学优势,为学校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品牌营销与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宣传工作评优表彰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 评选项目和评选对象
(一)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党总支、各职能处室。
(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师),评选对象为校内各单位从事宣传工作满一学期及以上的通讯员。
(三)宣传工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对象为校内各单位指导本单位学生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满一学期及以上的通讯员、党团干部。
(四)宣传工作先进学生组织,评选对象为校内各类学生组织。
(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评选对象为校内各单位从事宣传工作满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干部。
(六)宣传工作“最佳”系列奖,评选对象为服务学校官方各类平台运营满一学期及以上,在摄影、摄像、采访、编辑、运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单位(部门)领导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2.单位(部门)组织的活动或撰写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刊登数量较多,质量较高,传播较广,反响较大。
3.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投稿、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积极向党委宣传部输送优秀学生干部。
5.单位网站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
6.积极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官方小红书等平台,及时转发学校的微信推文并参与互动。
7.积极组织参与党委宣传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及时提交党委宣传部收集的各类材料和报表。
8.单位所属新媒体平台按时参加党委宣传部组织的报备和年审。
9.新闻报道上无重大错误,没有负面舆情事件,未漏报重要新闻事件。
(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师)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积极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主动及时撰稿投稿,充分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2.在维护本单位官网平台上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校内外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或协助做好重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4.积极参加集团和学校组织的宣传培训,并按时提交学习心得。
5.分管新媒体平台按时参加党委宣传部组织的报备和年审。
6.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三)宣传工作优秀指导教师参评条件
1.积极指导学院或学生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2.积极组织学生关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小红书等官方平台。
3.积极向党委宣传部推荐优秀学生。
4.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党委宣传部组织的线上课程和各类活动。
5.分管新媒体平台按时参加党委宣传部组织的报备和年审。
6.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四)宣传工作先进学生组织参评条件
1.组织的活动或撰写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刊登数量较多,质量较高,传播较广,反响较大。
2.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投稿、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3.积极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官方小红书等平台,及时转发学校的微信推文并参与互动。
4.积极组织参与党委宣传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及时提交党委宣传部收集的各类材料和报表。
5.所属新媒体平台按时参加党委宣传部组织的报备和年审。
6. 新闻报道上无重大错误,没有负面舆情事件,未漏报重要新闻事件。
(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参评条件
1.在校内外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热爱新闻事业,策划、组织和开展了有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积极采编校内外新闻并向学校网站、新媒体平台投送稿件、摄影或摄像作品。
2.积极对外宣传学校各项改革和建设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在对外宣传报道方面成绩突出。
3.关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小红书等官方平台,积极参与建设和互动。
4.积极参与党委宣传部组织的线上课程和各类活动。
(六)宣传工作“最佳”系列奖参评条件
1.在校内外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热爱新闻事业,策划、组织和开展了有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积极采编校内外新闻。
2.积极对外宣传学校各项改革和建设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在对外宣传报道方面成绩突出。
3.关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小红书等官方平台,长期服务学校官方平台的运营。
4.积极参与党委宣传部组织的线上课程和各类活动。
5.在摄影、摄像、采访、编辑、运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1. 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学生组织由各单位或学生组织自主申报,经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审小组评议提出候选名单,报校党委审批。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不超过3个,先进学生组织评选不超过3个。
2. 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学生)由各单位推荐,经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审小组评议提出候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各单位推荐教职工参评人数不超过2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师)和优秀指导教师总计评选不超过20人。各单位推荐学生参评人数不超过5人。
3. 宣传工作“最佳”系列奖由校融媒体中心推荐,经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审小组评议提出候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最佳”系列奖总计评选不超过10人。
四、评比表彰
学校对荣获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教师)、优秀指导教师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牌(或奖状)、奖金;对荣获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宣传工作“最佳”系列奖的学生颁发奖状和奖品,对荣获宣传工作先进学生组织的集体颁发奖牌。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各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推荐。
2.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突出、内容丰富、数据准确、具体生动,字数不少于8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
3.所有数据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2025年12月。
4.所有申报表格须经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26年3月11日中午12:00之前送交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邵老师,综合楼1206),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270443901@qq.com)。过期不报且未做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