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15年度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工作。宣传处现将教育厅通知转发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单位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5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5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进行成果申报。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与传承。
2、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有益文化成果。
3、强化时代主题、彰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4、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5、开展师生道德法制教育、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活动。
6、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
7、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每单位可报1项优秀成果,曾获全国、全省校园文化评选奖项的成果不再申报。各单位申报材料送宣传处,经学校综合评定后选择一件参与省厅评选。
2、参加申报的单位需要提交3000字以内的申报成果说明材料,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提供能够充分展现申报成果的电子照片3—5张。)
3. 此次申报的截至时间为
宣传处联系人:杨秋泓,电话:027-81820404 QQ:1298471717
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