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5-09-28 14:29

 

学校各党总支部:

 

根据2015年学校党委工作的统一部署,党委党校决定开始启动第二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工作。为了办好本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理论水平,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观念,勇于实践,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锤炼自己,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培训对象

 

我校青年教职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时间

 

201510141118

 

四、统一要求

 

此次党校培训将依据《中共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分校工作暂行条例》有关精神,在“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党校教材;统一经费管理;统一颁发证书”的原则下由各学院分党校自行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与指导

 

1.培训期次。本期培训班期次为22期,党校各分校可采用“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二十二期某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2.招生人数。党校各分校按本学院在校学生人数的7%择优推荐(继教学院为5%)。校团委学生会及相关学生组织名额30名(含校广播台、学通社6名),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向各学院推荐。

 

3.聘请教师。党校各分校自行聘任授课教师,党课教师主要由各学院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组成。

 

4.联系教室。党校各分校可联系学校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教学所需场所问题。

 

5.课表编排。党校各分校应根据本学院教学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主讲人、培训班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等)提前编排课表,并报至党委党校备案,做好开班准备工作。

 

6.组织报名。在培训班开班前两周内,党校各分校做好学员的报名、推荐、资格审核工作,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并做好登记工作,并报送党委党校备案。学员培训登记表见附件一。

 

7.教学管理。党校各分校要严格课堂纪律,认真做好学员考勤考核工作,至少要指派一名班主任负责学员考勤、课堂管理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

 

8.结业考试。全校统一结业考试,考试由校党委党校命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监考由党校统一安排。

 

9.审核发证。培训结束后,校党委党校根据学员的学习纪律、学习总结、结业考试等各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结业学员名单,统一编号,核发结业证书。

 

10.评选优秀学员。党校各分校可根据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综合表现全面考核,按学员总人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由党委党校颁发荣誉证书,党校各分校予以表彰。

 

11.资料归档。培训结束后,党校各分校认真做好本期培训班的教学安排表、党课考勤表、讨论记录、交流材料、总结报告、典型事迹、活动资料图片、学员考试成绩单等资料归档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附件2:中共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分校工作暂行条例

附件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大纲

第22期党校学习.zip
文件类型: .zip aa2996d1f1b68122eb04374586297157.zip (18.46 KB)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党委党校

                            2015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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