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请201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5-11-05 14:30

 

学校各有关单位:

近日湖北省科技厅下发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请201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组织教师积极申报。为切实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内设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和杰出青年人才项目三大类。面上类项目包括一般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用于培育科研储备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科研起步阶段独立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11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一般面上项目用于稳定基础研究队伍,支持广大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创新性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面上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11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1、不受理项目申请范围: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2、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3、省基金项目实行前资助模式,面上类项目、杰出青年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重点类项目资助经费在项目实施期内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分年度划拨。面上类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

4、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不得申请省基金资助,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取消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所有不端行为均计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四、材料受理及网上申报说明

1、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经各单位推荐,学校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依据年度申请指南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网址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初次申请者凭身份证等信息在网上注册用户名,往年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沿用,密码遗忘者请联系发展规划处。

2、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15115128,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网上申请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部分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我校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121(周二)17:00,请申请者及时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贰份送至发展规划处(学生事务中心3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邮箱。

 

五、联系人及申报书中公共信息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姚伶俐,联系电话:027-81820294。电子邮箱:254440629@qq.com

项目依托单位名称: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所在地区:武汉市江夏区

单位性质:大专院校      代码:AB

通信地址(邮编):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430200

科研处负责人:陈齐平    联系电话:81820284

科研处联系人:姚伶俐    手机号码:13667258901

Email地址:254440629@qq.com  传真:027-81820294

开户银行名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夏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0557089610015

开户银行地址:江夏区文化路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请201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www.hbstd.gov.cn/tzgg/wjtz/49376.htm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发展规划

             2015年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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