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社科基金2016年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组织教师积极申报。为切实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二、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
三、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现工作地点在湖北的单位。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四、《申请书》等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请从湖北理论信息网和湖北社会科学网下载。我校材料受理时间从2016年10月24日起至2016年11月1日止,逾期不受理予。材料包含:
1.《申请书》2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研究成果》打印稿一式5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部分附在封面之后,成果之前。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请申请者于规定时间内将以上申请材料送至发展规划处(学生事务中心302室),并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254440629@qq.com(邮件主题注明“2016年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4.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申请书》及《研究成果》)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请书封面。
联系人:姚伶俐 电话:81820294/13667258901
发展规划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