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3-09 14:07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的规定,今年将进行第十一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特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1.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3.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4.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

5.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6.凡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得申报参评。

7.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本届评奖。

8.党政系列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省社科联驻会主席的成果不得申报参评。

二、申报途径和要求

1.申报途径:各申请人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按时向发展规划与科研处申报实物材料,由发展规划与科研处统一审核汇总申报至湖北省社科联。

2.申报要求:

1)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2)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hsas.csdc.info(或www.hbskw.com)。

3)实物申报材料要求:

a.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签署“申请者承诺”,推荐单位由学校统一盖章。

b.申报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c.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1份。

d.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

三、申报时间

1)省社科联网上申报及审核时间:201839日至2018328日。328日系统关闭,请老师务必提前提交,以防审核不通过需要退回修改!

2我校提交实物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8461700.        

 

附件1《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doc
文件类型: .doc bd2fddf6935ecb0d3b4a56bd2b943b5c.doc (26.05 KB)

 

 

附件2:第十一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doc
文件类型: .doc 96750a7a9538062a18538e70a927376d.doc (20.05 KB)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18年3月9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6/17 11: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