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教书育人楷模及“最美教师”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5-21 11:07

 各学院(课部):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进一步发现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讲好新时代教师故事,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中央电视台《关于协助推荐及拍摄<2018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活动颁奖典礼的函》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及“最美教师”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

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在学校享有较高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广大师生公认;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优先。

“最美教师”推选范围:具有崇高师德,展现积极、阳光、幸福的精神面貌,从教5年以上,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个人或团队均可)优先。

2.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推选名额

各学院(课部)分别推荐1名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最美教师”候选人(个人或团队)。

三、推选要求

1.广泛宣传动员。各学院(课部)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参与推选活动。要以推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

2.严格人选把关。各学院(课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表现作为首要条件,以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

3.认真报送材料。各学院(课部)推选候选人要以事迹为基础,确保推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选事迹要有鲜活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请各学院(课部)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需同时报送。候选人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于524前报送。

联系人:人事处  石小平,电话:027-81820217

附件:  1.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

          2.2018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2018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最美教师”推荐表

          5.2018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最美教师”团队推荐表

   

 

人事处、学校办公室、教务处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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