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了2023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经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学校评选出下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反馈给党政办公室宣传中心邵国超(行政楼1206,027-81820404,270443901@qq.com)。
一、先进单位
人文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处
二、先进学生组织
校融媒体中心 青年媒体中心
三、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师)
李立月 章 璇 梅颖杰 吴 靖 张 磊
吕少旭 斯序波 潘杨璐 李露雅 易 葳
四、宣传工作优秀指导教师
邹 帆 张冬琦 刘 娟 郭孟言 余进文 王笑语
姚靓茳 董维璐 徐娅妮 蔡晓霞 彭 雪 刘杨宇倩
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张恺宸 石义浩 任玉申 扈原恺 张朝钢 高乔健
张 瑞 王子怡 杨佳强 陈 瑞 刘 哲 何佳妍
巩冰冰 金果果 王艳雪 陈昕杨 田宇轩 郭景慧
朱婧薇 赵佳丽 严饶饶 王嘉琦 黄雅琴 沈佳琦
韩秋洋 郭丽妃 邢常乐 李 慧 张 茗 陈睿捷
黄玟鑫 宋周雨 张梦雅 张 萌 范翔媛 张浩军
张雨露 郭文博 郝 睿 张泉涌 王译琳 殷童童
辛怡然 程佳倩 赵晶怡 隆珺羽 黄梓娴 李佳琦
高炎林 廖稳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