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更好地发挥校园媒体在立德树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校园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校园新媒体建设管理办法》,学校将对校园新媒体开展年度(2023年11月-2024年10月)审核备案工作。审核内容包括:
1.部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抖音、小红书、QQ空间号等;
2.工作微信群号、工作QQ群号等;
3.师生个人运营管理的,粉丝超过1000人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抖音、小红书、QQ空间号等。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审核备案工作,并于11月8日17:00前将审核备案结果报送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各单位主管主办的校园媒体,各单位按要求将材料报党委宣传部审核(见附件1)。
各单位负责审核所辖学生班级、学生社团、教研室等主办的校园媒体以及师生个人运营管理的粉丝超过1000人的各类媒体账号,并将结果汇总报党委宣传部备案(见附件2)。
校团委负责审核所辖各类学生组织主办的校园媒体,并将结果汇总报党委宣传部备案(见附件2)。
联系人:邵国超;邮箱:2704439001@qq.com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12日